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甲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;设立在A国的分支机构乙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,适用的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%,乙分支机构当年取得的所得未汇回国内;在B国设立一全资子公司丙,甲企业取得丙公司分配的股息95万元(已按规定缴纳预提所得税),预提所得税税率为5%,丙公司适用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%。
(其他相关资料:甲企业适用2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,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抵免)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。
2019年度甲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()万元。
正确答案
B
题目解析
(1)来源于A国所得境外已纳税额=200×30%=60(万元)。(2)来源于B国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=95/(1-5%)×5%=5(万元);来源于B国所得间接负担的所得税=95/(1-5%)/(1-20%)×20%=25(万元)。(3)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法,所以来源于境外所得可抵免税额=60+5+25=90(万元)。